青岛滨海学院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藏品 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
栏目:场馆新闻 发布时间: 2023-05-28 16:15:52
青岛滨海学院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藏品
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
博物馆藏品是人类社会悠久历史的实物见证和宝贵的文化财富,也是博物馆各项业务活动的基础。藏品征集范围为:具有“历史、艺术、科学研究”价值之一的原则。青岛滨海学院世界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制定了以下入藏标准和程序:
一、藏品入藏标准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《文物认定管理暫行办法》《文物藏品定级标准》《青岛滨海学院世界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,结合青岛滨海学院世界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自身性质、任务和藏品现状。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文物、标本即可达到入藏标准。
(一)凡具有收藏保存价值、适合陈列展览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文物、标本等人类及其环境见证物。
(二)学校拥有(含接受捐赠》供教学、科研或收藏,展览,陈列使用的具有使各时代征的具有历史,艺术,科学价值的文化、艺术品,工艺美术品,文献、手稿,图书资料等
(三)、具有科学价值的动植物化石、标本以及矿石标本。
(四)从现有藏品结构和规模实际出发,重点征集具有典型代表性的精品和能够填补馆藏空白的品类。
(五)与我馆性质和宗旨有关、有助于丰富馆藏资源、提高藏品质量的其他文物、标本、。
二、青岛滨海学院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流程
(一)采集文物征集信息;
(二)相关征集组成员讨论商定征集意向;
(三)联系专家鉴定,并出具专家鉴定意见与估价;
(四)向文物征集工作组提交征集意向书面申请、文物清单(名称、数量、质地、时代、尺寸、报价)图片及专家鉴定意见与估价;
(五)召集由文物征集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关文物征集工作组成员,召开评审工作会议,征集意向;
(六)征集意向通过后,完成(青岛滨海学院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专家鉴定意见表》《青岛滨海学院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藏品征集清单》方可与卖方或藏家拟订收购事立;
(七)收购文物货到7个工作日内,征集人员与库房管理员共同办理移交、拨库手续。证集人员须向总帐提交《征集清单》《专家鉴定意见》原件存档;
(八)征集人凭征集负责人意见、发票及《征集清单》《专家鉴定意见》复印件给财务,完成财政支付手续;
(九》捐赠文物按《青岛滨海学院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接受文物捐赠工作流程表》程序办理:
(十)捐赠文物入库7个工作日内,总账、征集人员与库房管理员共同办理移交、拨库手续。
(十)其他详情见《青岛海学院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》第十章的内容。
青岛滨海学院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