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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滨海学院世界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 文物藏品提用制度

栏目:场馆新闻 发布时间: 2023-05-28 16:17:07

 

青岛滨海学院世界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

文物藏品提用制度

 

第一条  单位内部需要提用藏品时,必须填写提用凭证,一级藏品、保密性藏品、经济价值贵重的藏品经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准,其他藏品经文物部门负责人批准,始得办理出库手续,用毕应及时归库,按原凭证进行核对,办清手续。陈列的藏品,要以确保安全为原则,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管理,纤维质的文物要特别加强保护,每年提取的次数不宜过多,每次陈列的时间不宜过长,并应减少紫外线照射。未用于陈列的藏品,必须及时归库。

第二条  馆级负责人提用藏品,须经同级其他负责人同意。文物部提用一级藏品,须经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准,提用其他藏品,须经本部门其他负责人同意,填写提用凭证后办理出库手续。

馆外单位提用藏品时,一般应在馆内进行。一级藏品经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准,其他藏品经文物部门负责人批准后,由有关保管人员承办并负责藏品的安全,用后立即归库。

藏品借出馆外应从严掌握,二、三级藏品须经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,一级藏品须经国家文物局批准,其他藏品经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准后,办理借出手续,借用单位必须采取严密措施,确保藏品安全,并按期归还。

第三条  藏品严禁出售或做为礼品。馆际之间藏品可互相支援,调剂余缺,互通有无。调拨、交换一级藏品,须报国家文物局批准,调拨、交换其他藏品,按照级别须报相应省、市、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。

调拨、交换出馆的藏品,必须办理注销手续;进馆的藏品,必须办理登帐、编目、入库手续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青岛滨海学院世界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